
生态环境行业一周要闻回顾
来源:中科三清
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生态环境部副部长翟青就规定的有关内容进行了深入解读。翟青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是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的第一部党内法规。第二轮督察有一些新变化——在督察对象上,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中央企业纳入了督察对象;在督察内容上,将聚焦污染防治攻坚战、聚焦“山水林田湖草”生命共同体,以大环保的视野来推动督察工作;在督察方式上,将进一步强化宣传工作,强化典型案例的发布,采用一些新技术、新方法,来提高督察效能。他表示,督察可以有效解决“劣币驱逐良币”的问题。通过对污染重、能耗高、排放多、技术水平低的“散乱污”企业整治,有效规范市场秩序,创造公平的市场环境,使合法合规企业的生产效益逐步提升。此外,督察还可以有效推动一批绿色产业加快发展。
点评: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启动后,仍要坚决禁止“一刀切”现象,坚决禁止紧急停工、紧急停业、紧急停产等简单、粗暴的方式。一旦出现这种情况,要严肃查处,并向社会公开。在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过程中,尤其是采暖季重污染期及国家重大活动空气质量保障中,摒弃“一刀切”管理手段,探寻新型更有效的治理措施显的极为重要。
全文链接:《推动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解读<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规定>》
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全面启动 首批安排环渤海4市
生态环境部于6月24日启动河北唐山、天津(滨海新区)、辽宁大连、山东烟台等4城市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工作。按照《渤海地区入海排污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采用“三级排查”模式,即卫星遥感与无人机航测、人员现场核查、疑难点查缺补漏方式,全面查清所有向渤海排污的“口子”。按照计划,今年年底前,生态环境部还将完成环渤海(三省一市)其他9个城市的现场排查,全面掌握渤海入海排污口情况,为下一步开展监测、溯源及治理奠定基础。
点评:专项行动的工作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测、溯、治”四项重点任务。“入海排污口现场排查”是专项行动的第一步,随后各地应因地制宜,开展溯源和整治工作,形成权责清晰、监控到位、管理规范的入海、入河排污口监管体系,为渤海和长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奠定基础。
生态环境部通报2019年1-5月全国水环境目标任务完成情况
1-5月,北京、上海、浙江、江西、湖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青海、宁夏等11个省(区、市)无劣Ⅴ类国控断面。1-5月平均及5月份单月均为劣Ⅴ类的国控断面共计45个,数量较多的省份是:山西(10个)、辽宁(8个)、广东(8个)、河北(5个);数量较多的地市是:吕梁(3个)、沧州(3个)。
点评:全国水环境治理形式依然严峻,且水污染防治工作不平衡。为推动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需聚焦突出问题,督促水环境达标滞后地区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
关于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策略研究(一园一策)项目的招标公告
为服务工业集聚区环境管理,生态环境部对外合作与交流中心拟开展“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策略研究(一园一策)项目”(以下简称一园一策)。通过试点园区污水收集、输送、集中处理设施现状摸底排查,识别园区水环境风险隐患,评估依托城镇污水处理厂或园区自建污水处理厂的运行效能,厘清园区水环境管理基本思路,并有针对性提出环境管理建议,进而为园区总体整治方案编制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撑。
点评:工业园区水污染防治是园区环境管理的重点之一,生态环境部已推动全国省级以上工业园区落实水十条(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任务,厘清园区水环境管理基本思路是目前工业园区污水治理的当务之急。
我国化工园区现状及发展
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秘书长杨挺介绍了我国石化行业的运行情况及发展趋势。他重点对国家和地方化工园区发展指导政策进行了分析解读。他认为中国化工园区的可持续发展进程中,要把化工园区看作一个有机的系统,坚持“六个一体化”发展:原料产品项目一体化、公用工程物流一体化、环境保护生态一体化、安全消防应急一体化、智能智慧数据一体化、管理服务科创一体化,这是全国化工园区发展建设的标准和大体的方向。
点评:纵观世界石油和化学工业发展的历史,每一个石油和化学工业强国均有世界级的化工园区和产业基地为依托,例如美国墨西哥湾、德国路德维希港、新加坡裕廊工业园、日本太平洋沿岸化工产业带等。今后我国化工园区的发展,不能再以规模和数量为追求目标,而应以布局优化和质量特色为方向,要综合考虑资源、区位、市场、物流等优势,统筹区域化工园区发展规划。